出口企业如何不打官司解决无单放货

发布时间:2017-07-14 10:21 | 发布者:admin

Step 1初步询问货物状况   

当了解到货物疑似被无单放货后,可以向提单的承运人(无论是货代还是船公司)询问货物状况,得到的答案通常会有两种:

1.货物确实已经被收货人提取了,愿意协助让收货人支付货款;

  ——得到该答案后,可以直接进入Step 4;

2. 货物虽然拆箱,但是仍在仓库,并没有放给收货人;

  ——得到该答案后,进入Step 2

无论承运人如何回答,可以肯定的是此时承运人应该已经意识到自己存在的操作问题并将其归为纠纷解决事件。

Step 2追问货物状况细节并要求提供证明  

当得到货物虽拆箱但是并没有放给收货人的答复后,应当立即详细追问货物状况细节并要求提供证明。具体的来往函件内容主要包括:

1.如果是整箱货交接,则告知拆箱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应当承担之后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要求提供货物存放的仓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仓库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仓库的性质(是否是保税仓);

3.要求提供仓库的整体外观照片、货物的存放情况照片、具体货物的外包装情况照片、货物的件数等;

4.如果回答是保税仓库,则要求提供海关出具的《保税货物入库核准单》或类似海关单据、仓库的入库货物理货清单、入库凭证等;

5.如果货物已经清关,存放在非保税仓,则需要提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货物入库凭证、理货清单。

Step 3要求确认货物是否完好  

如果货代提供了相关的货物仍在目的港仓库的信息,那么出口企业可立即发函要求:

1.安排当地第三方检验机构(比如:SGS)对货物进行查勘、清点并出具报告,以便于确认所称的货物是否系提单项下的货物以及货物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货损货差,提醒其注意这将是安排货物处理的前提性条件;

2.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入场查勘前5天,通知出口企业以便于出口企业安排人员进行共同查勘;

3.如果不在合理时间内安排,出口企业将自行安排人员实地查看以确认货物状况的真实性,同时后续安排第三方机构查勘清点。

4.由于货物被违约拆箱,查勘货物状况是确定货物是否完好的必要程序,因此查勘货物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均应由承运人承担。

Step4赔偿金额的商谈

经过以上三步,如果货物已经放给收货人或者承运人对收货人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制约手段,通常就会进入到关于赔偿或者货款问题的商谈阶段。

◎如果货物确认已经无单放货,则出口商可以直接提起该阶段,并且给出最后的解决时间,以诉讼作为震慑手段(完全可以开始准备,我们通常会把起诉状都准备好并发给责任方);

◎即使货物并未无单放货,通常承运人在此阶段甚至更早就会提起收货人付款或者赔偿的解决方案。

在赔偿解决方案上,承运人通常会提出一些问题,比如:收到货款应该交还提单且不再索赔;扣除已付货款问题、产品质量问题、之前业务赔偿赔偿问题等。

对此出口商可应对如下:

1.对于收到货款交还提单问题,应该答应,但是必须指定货款支付的截止日。

2.赔偿和货款金额问题,这主要是商业决策。但在这个回合中,出口商对问题的答复表面上应该足够明确、意志坚定。可以明确指出:无单放货必须承担责任、货物质量问题和运输合同无关、相关款项的真实用途等。

3.适当的妥协是可以考虑的,但不要多回合纠缠,尽量不要超过两轮,到一定程度由老板最后出面一锤定音作为最终方案。

Step 5货物处理问题的角力

通常在两种情况下会进入承运人要求出口商尽快处理货物的问题:

第一种情况:如果货物确实未无单放货,收货人虽然要货但是想占便宜,通常会和货代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提出不要货物而要求出口商尽快处理货物的要求,甚至承运人同时提出要求出口商承担目的港已经发生的费用,试图以此来逼迫出口商在货款上让步,狠宰出口商一刀;

第二种情况:收货人财务紧张或者确实不想要货,而承运人又没有足够的逼迫或者制约手段。

对此,出口商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1.强调上述第3步关于货物查勘需要马上推进;

2.告知已经找到新的买家,新买家在提货前需要了解货物状况;或者要求货物退运/转运。

——如果承运人提出不愿意安排退运/转运,则立即告知其必须在确定货物状况后重新装箱并且将集装箱运回港区、办妥货物重新置于港区的清关手续,以便出口商委托其他货代办理订舱退运或者转运手续。

3.提出所有的目的港费用均由承运人自行承担,理由是:承运人未经同意拆箱、清关,违反运输合同,需要将货物恢复到原状;

4.在此过程中,承运人很可能会提出目的港的费用应当由出口商承担并且提出其有权留置货物的问题。这个时候,尽量不需要和他纠结此问题,马上提出:

4.1 为了让货物尽快处理,各自保留观点,争议可留待诉讼解决;

4.2 要求承运人提供明确的费用清单;

4.3 提出可将费用清单上的金额存放在双方认可的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作为保证金,约定好该保证金后续如何通过诉讼进行处理的方案条款。提供担保金的方案之前,可以就费用清单上项目和金额提出异议,尝试降低保证金;

4.4 提出目的港已经发生的费用的解决方案后,要求承运人马上安排货物的相关手续以便出口商进行处理。否则,将会立即提起诉讼,所有相关的损失均由承运人承担。

4.5 出口商就货物后续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贬值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保留向承运人索赔的权利,在货物处理完毕且损失固定后将提起诉讼。

★经过这么一轮,通常又会重新回到第4步的商谈赔偿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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