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

发布时间:2011-05-26 14:49 | 发布者:admin

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是淮安贸促会设立的专门的涉外商事调解组织,属民间非营利性机构,按照有关法律和参照国际惯例,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的帮助当事人解决国内和国际经贸以及其它有关国际商事方面的争议;受理国内和国际经贸、金融、投资、证券、房地产、技术转让、专利、商标、工程承包、运输、保险以及其它商事方面的争议案件。
 
调解
 
    当事人对所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自愿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按照调解规则进行调解。办事处进行居中调和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调解优势
 
    节省时间、费用低廉、程序灵活,与仲裁、诉讼具有兼容性。
 
调解范围
 
    受理和调解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投资、技术转让、承包工程、运输、保险以及其他国际商事方面的争议。
 
调解程序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协议(调解条款)或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案件。我机构备有调解员名单,供当事人在个案中指定。调解员由机构聘请在商事、海事及法律领域中享有声誉、具备专业知识或富有实践经验的中外人士担任。
 在调解程序中,调解员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查清事实、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尊重合同约定,依据法律,参照国际惯例,结合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以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力争最后达到双赢的效果,维护双方的持久合作和长远利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示范调解条款

    “本合同之各方当事人均愿将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按照申请调解时该机构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如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员根据该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调解书,各方都要认真履行该和解协议或调解书中所载之各项内容。”
 
调解收费表
 

 

争议金额(人民币)
调解收费(人民币)
 100,000元以下
 争议金额的6%-4%,最低不少于1,500元
 100,000元至500,000元
 争议金额的4%-2.5%
 500,000元至1,000,000元
 争议金额的2.5%-1.75% 
 1,000,000元至5,000,000元
 争议金额的1.75%-1%
 5,000,000元至10,000,000元
 争议金额的1%-0.75%
 10,000,000元至50,000,000元
 争议金额的0.75%-0.5%
 50,000,000元以上
 争议金额的0.5% 

 


    申请调解时未确定争议金额的,由调解中心秘书处决定调解收费金额。
 
 调解人员认为确有必要到外地察看调查的,调解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等实际开支,按合理的费用标准向当事人收取。
 
    申请调解时,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50%的调解费预付金,结案时再收取50% 。调解撤案或调解不成功的,将按收费标准酌收取10—50% ,已发生的合理的实际开支,可以向当事人另行收取。
 
调解中心办事处人员
 
顾 问
薛 兵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
 
主 任
孙月清 淮安市贸促会副会长 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
朱传真 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副主任

调解员
孙月清 淮安市贸促会副会长 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主任
朱传真 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淮安办事处副主任
张沛生 淮安市知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金    科 淮安市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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