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100问答1

发布时间:2017-03-15 16:53 | 发布者:admin

问题1. 什么是一带一路倡议?

答: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3年9月和10月,分别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它致力于为中国及横贯亚洲、欧洲、中东和非洲沿线 60多个国家加强联系,建立新的贸易路线,并创造商机。2016年11月17日,联合国71届大会通过第A/71/9号决议,首次写入一带一路倡议,决议得到193个会员国的一致赞成,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成为联合国重要战略,这表明一带一路建设的范围不再局限于65个国家,而将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问题2. 什么是“一带”,什么是“一路”?

答:“一带”:“丝绸之路经济带”自中国沿海向西北方向延伸,穿越中亚、中东,抵达欧洲。“一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将穿越中国南部到达东南亚。


问题3. 一带一路沿线有哪些国家?

答:一带一路主要涉及65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东亚:蒙古;东盟10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文莱和菲律宾);西亚18国:(伊朗、伊拉克、土耳其、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巴林、希腊、塞浦路斯和埃及的西奈半岛);南亚8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和不丹);中亚5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独联体7国:(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中东欧16国:(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马其顿)。

 

问题4. 为什么要建设一带一路?

答: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低迷、缺乏发展动力,主要经济体政策分化,不平等、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恐怖主义威胁有增无减,人类社会冲突和自然环境恶化给全球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由此也带来了两大时代呼唤:一是全球治理结构(Rule Governance)改革,不仅是国别的单一改变,更是适应时代挑战的全球治理结构和规则的形成。二是创新路径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力,信息化、全球化和城市化将成为未来非常重要的发展趋势。一带一路正是在全人类共同面对挑战的背景下,顺应时代呼唤提出的全新思路和发展理念,是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领域在内的全面的创新过程。

 

问题5. 一带一路建设有什么愿景和目标?

答:一带一路蓝图在于打造一条环形线路,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一带一路建设将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问题6. 一带一路建设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通”为合作的主要内容。

 

问题7. 一带一路建设对中国及全球有哪些好处?

答: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国内及沿线国家将出现更多近在眼前的机遇。新的资金流:到2020年,亚洲每年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约为7300亿美元。基础设施项目:到 2020年,沿线国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需要约5万亿美元的投资。自由化与多样化:贸易壁垒将大幅减少,投资环境将得到改善,促进商品和服务的全球流动。

 

问题8. 一带一路建设的影响与意义是什么?

答:改进全球治理新途径——推动全球治理结构与全球深化要求相匹配,改进完善治理结构;促进新兴国家主动积极作为,推动全球治理结构调整;创造全球经济增长新动力——培育新增长点提振全球经济;促进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更新,寻求持续增长;对中国,有助于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各类配套投资和出口,有助于宏观经济稳增长目标。

 

问题9. 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是否有风险?

答: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政治、经济形势方面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到这些国家进行投资建设肯定是有一定风险与挑战的,包括在进入新的国外市场时会面临的根本性的法律和金融挑战,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以及区域争端等问题。

 

问题10. 为什么要建立一带一路服务机制?

答: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政治、经济、社会、宗教各方面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企业依靠个体的力量到这些国家投资存在一定风险,需要专业综合系统性的服务。为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解决企业在一带一路发展中的风险与挑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牵头联合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会、巴基斯坦工商会、意大利CBA律师事务所、奥地利Wolf Theiss律师事务所等在北京发起创立一带一路服务机制(Belt and Road Service Connections, “BNRSC”)。

 

问题11.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在何时何地成立?

答:2015年10月1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率先在意大利米兰启动。2015年10月2日,新华社以《德恒律师事务所在意大利推出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为题作了报道。

 

问题12.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怎样运行?

答:一带一路服务机制通过联合海内外法律、会计、金融、科技、咨询、企业、商会和政府机构,为中国和沿线国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经济区域投资、合作、创办实业、并购、融资过程中,提供综合系统专业服务。

 

问题13.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提供哪些服务?

答:服务机制通过社会、市场、政府、企业以及服务机构的联动,通过多边与双边机制或一对一定点方式,整合各方面资源,开展一系列活动,提供的服务包括:对项目进行技术与交易结构设计评估;对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组织项目考察与落实;研究并提供相关政治、经济及法律方面的研究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提供项目信息和资源对接;建立相关争议解决机制,促进一带一路投资贸易跨国纠纷调解解决;提供定向定制法律、商事、语言专业培训;为跨境投资贸易公司机构提供人才培训与猎聘;举办专题研讨会和交流会,每年举办一次会员大会;按照地域、行业领域等分群组进行会员交流与合作等。

 

问题14. 如何才能成为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会员?

答:任何有意加入服务机制的机构和个人可以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有关方,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秘书处将发出邀请函:具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望及相应的能力,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领导地位,自愿加入并遵守规则,不存在或意图存在危害中国和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成员利益的行为。申请加入方所在国的服务机制会员可提出推荐或是否允许加入的意见;加入方的申请由主席办公会批准决定。

 

问题15.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会员是否可以退出?

答:可以。任何成员均可自愿退出服务机制。成员退出时,应向秘书处提出书面通知,并在秘书处收到书面退出通知之日起1个月期满后生效。任何成员做出或存在损害服务机制的行为,经秘书处通知仍未及时改正的,视为自动退出服务机制,秘书处在成员间发布公告。对于退出服务机制的成员,其已缴纳会费或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其对服务机制存在未履行完毕的义务的,仍应继续履行完毕。

 

问题16.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法律地位如何?

答:服务机制是一个成员间自愿结成的服务联盟,不具有独立法人性质和地位,成员间不是合资也不是合伙关系。各成员之间形成非排他的商业伙伴关系。各方声明其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并明确承认对各自行为承担责任,对其他成员不承担连带责任。服务机制运营可依托会员的职能便利运行,但须经主席办公会同意。

 

问题17.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是否有主管机关?

答:一带一路服务机制(英文名称为“Belt & Road Service Connections”,简称" BNRSC")。服务机制是一个不具有独立法人性质和地位的联络机制,完全独立于任何国家的政府、企业或商业组织,没有主管机关。

 

问题18.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发展情况如何?

答: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服务地域已覆盖沿线60 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内外的参与成员已逾百家,并正在不断迅速扩展。参加的成员均为海内外领先的、有能力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例如,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会、巴基斯坦工商会等为中外企业提供平台政策资源支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保险支持;国信招标集团顾问有限公司为各类项目信息发布及对接提供强大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为国际合作的标准问题提供专业支持;多家海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咨询机构为各个项目落地提供专业服务。同时,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多位成员担任蓝迪国际智库专家,获得新型智库的各类资源支持。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成立的蓝迪国际智库,凝聚国内外政党、政府、议会、官方智库、社会智库、企业实业、金融保险、国际组织、社会组织、媒体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围绕国际重大项目推动研究与发展,当前聚焦一带一路建设。

 

问题19.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会员有哪些权利?

答:各成员加入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平台后,既贡献各自的服务力量、也接受来自于平台各机构的服务,既是平台的组成成员,也是平台的主人。具体来说,服务机制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会员可以共同享有服务机制的信息、渠道和资源;会员可以参加服务机制组织的各种活动,互相交流;会员可以向服务机制提供项目信息,要求进行项目资源对接,推进项目进行;会员可以分享服务机制发布的国家、产业、风险研究报告成果;会员可以要求服务机制协调与其他成员方之间的争议解决;会员可以参加服务机制所提供和组织的专业培训;会员可以获得跨境人才培训与猎聘;会员可以参加服务机制的网站信息化建设,宣传自身的专业服务优势和推荐项目。

 

问题20.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会员有哪些义务?

答:一带一路服务机制的会员应负有以下义务:按时缴纳服务费用;遵守服务机制的规则并保护服务机制及其成员的利益;推荐会员,提供介绍自身优势、专长和服务功能介绍的材料;积极参加会员交流与合作,共同进行共同感兴趣话题的研究,共享各自在其服务领域的成功经验;共同参加相关业务推广等活动,举办专题研讨会和交流会,参加年度会员大会;共同合作进行相关国家和产业的风险研究和调查,研究提供相关政治、经济及法律方面的研究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节选自微信公众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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