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作用,你不可不知(2)

发布时间:2016-01-07 16:49 | 发布者:admin

    单证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在进出口中,单证种类很多,每一种单证的作用都不相同。
    (一)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产地证明书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生产地的证书,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在我国,产地证明书的签发机构为商检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二)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检验证书是海关验关放行的重要依据,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重要依据。各种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或卫生条件。在我国,涉及法检产品的证明一般由商检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证无特别规定,也可按不同情况,由进出口公司或生产企业出具,但应注意证书的名称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应与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相同。
    (三)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在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四)提单(Bill of Landing,B/L)
    提单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文章来源:贸促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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