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中澳开启“降税模式”

发布时间:2016-01-08 15:57 | 发布者:admin

    根据中韩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2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2%、进口额的91%。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已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将实施第二次降税。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20%,主要包括部分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等;韩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50%,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钢铁制品等。
    根据中澳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3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7%、进口额的95%,澳方将实现全部产品零关税。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文章来源:江苏省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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