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6 00:00 | 发布者: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市委员会成立于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外联络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外经贸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全市对外经贸活动,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民间外交的独特作用,开展同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贸交往,邀请和接待国(境)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淮安经贸、商会代表团及各界人士出国(境)访问与考察。
二、组织参展
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各类国际贸易展览会和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各类商品展览会和博览会;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举办的各类经贸展览会。
三、法律服务
为淮安市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经贸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服务;调解企业间的经贸纠纷;接受委托处理国际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业务;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业务。
四、信息服务
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与各类服务,举办对外经贸的走访活动。
五、发展会员
在全市范围内发展会员,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就开展经贸工作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六、出证认证
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和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涉外商业文件的领事认证;办理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TA;代理商标国际注册。
二、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贸促会机关内设2个部门。
1、联络部(挂“展览部”牌子)
2、法律部(挂“出证认证部”牌子)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我会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在工作中努力搭建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不断增强为企业、政府、社会服务的能力。
1、进一步推进电子原产地证(eCO)项目,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
我会办证企业从2014年起全面启用CA证书,使用新版格式的原产地证书,实现了企业申请、审核、签章完全电子化。在企业已经逐步认识和接受新版原产地证书的基础上,计划在2015年通过我会网站、业务QQ交流群、办证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及媒体、协会刊物等多方面宣传推广,让更多企业了解eCO,无需实地申领、可自行打印具有电子签章、高效防伪特征、国际商会(ICC)权威机构认可的电子原产地证。
2、多渠道发展服务对象,促进签证业务量上升
计划分批走访企业,让企业了解贸促会(国际商会)各项职能服务,并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企业的发展形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加强贸促会与各行业协会和外经部门的联系,形成紧密合作互助关系,促进各项业务同时发展。
3、进一步落实展览筹备工作,培育我会品牌展览
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情况,大力开发与巩固德国科隆五金展、美国拉斯维加斯服装服饰博览会为主的欧美市场,同时迪拜酒店用品展、迪拜五金展是明年度开拓新兴市场的重点。与此同时,积极参与拉斯维加斯汽配展、斯洛文尼亚综合博览会等展会,培育品牌展览,将我会会展业务做大做强。
4、参加境外经贸活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工作部署,利用总会具有丰富海外的资源优势,结合我市实际,我会计划有选择地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境外访问或重要经贸活动,以帮助我市企业增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5、完善服务,拓宽信息服务渠道
明年,我会将在及时发布信息、做好网站运营的同时,积极拓展和完善国际贸易信息服务。通过加强与已建立联系的境外机构互动、参加有代表性的境内经贸活动等形式,收集一手的、最新的国际经贸信息和投资项目,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筛选有价值的、有针对性的信息提供给我会会员企业。
第二部分 市贸促会2015年度预算表
附加说明:我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较2014年增加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组织企业参加德国科隆五金展、美国拉斯维加斯服装展、巴西礼品展等参展费用。
第三部分 市贸促会201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淮安市贸促会收支预算安排说明
淮安市贸促会2015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23.57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收入总预算为12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2.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资金31万元。
2、支出预算。支出总预算为123.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万元(含工作午餐1.01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免征办证企业办证费、组展组团费、空白原产地证费、外事接待费、组织会员活动费。
二、2015年淮安市贸促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2015年淮安市贸促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2.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万元,占69%。商业服务业支出20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占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机关运行日常支出等。
2、商业服务业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为企业免费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及商事证明书。
3.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市贸促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三、2015年淮安市贸促会“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2015年,市贸促会“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 18.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 万元,占 43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2万元,占 17 %,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 7.25 万元,占 40 %,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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