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0 00:00 | 发布者:
根据中国贸促总会相关文件精神,我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和ATA单证册费,但是通知发出以来极少企业来我会进行申报工作。经过调查了解,原来由于文件规定企业申报小微企业须提供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代缴所得税证明、企业上一年度营业额证明或纳税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等材料,而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提供完整和真实的材料颇有难度,因此直至2012年10月份,只有2家企业来我会申报小微,且所提交的材料不齐全。
为了将这一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切切实实的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会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说明情况,争取2013年项目预算对我们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并最终于2012年12月份得到财政局的确切批复,为我会增加了7万元的2013年项目预算。我会立即再次发文,通知各相关企业,明确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简化申报小微企业的程序,企业只需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经营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数等信息,经过我会工作人员审核认定即可享受一般原产地证和ATA单证册的免费签发。这一举措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截至今日,已有54家企业送来了申报表,其中47家经过审核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开始免费办理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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