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资讯】自贸试验区红利将加速释放

发布时间:2017-02-28 15:10 | 发布者:admin

  2017年,我国在东、中、西部地区打造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自贸试验区的同时,也要注重在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之时充分考虑政策的适应性和系统性问题,通过系统集成的方式形成更多具有普适性的制度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红利在全国进一步释放将成为商务工作重头戏。
  2017年,自贸试验区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在新形势下探索以开放促改革的试验田,对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新一轮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在自贸试验区已形成的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的过程中,一定要强调系统集成,以更好地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第三批自贸试验区蓄势待发
  去年8月份,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上,新增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7个自贸试验区。据了解,目前各地都已将总体方案上报国务院审批。尽管总体方案尚未获批,但湖北和四川等地自贸试验区挂牌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开启。
  1月25日,四川省自贸推进办副主任、商务厅厅长刘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自贸试验区有关片区改革任务事项、标识标牌设置等筹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近期重点任务。1月10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自贸试验区挂牌准备工作,全面动员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去年11月,辽宁成立了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尽管目前尚未正式挂牌,但相关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已经着手入驻自贸试验区。“新增的7个自贸试验区所处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特色存在差异,因此发展各有侧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章昌裕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总体而言,自贸试验区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在新形势下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对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新一轮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此前谈及2017年工作设想时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省市和部门,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的建设质量,在东、中、西部打造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改革开放试验田。
  经验复制推广步伐加快
  去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天津、广东、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的19项改革试点经验。在新增自贸试验区建设加速推进的过程中,4个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复制推广的经验正在加紧梳理,主要围绕投资便利化、贸易通关便利化、扩大服务业开放等方面。
  有报道称,考虑到各地发展不均衡,分布于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成为承接载体,率先分享开放创新带来的红利。“虽然目前各地在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制度和取得了一定可复制的经验成果,但这些制度和经验是否统一协调,是否存在冲突,还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章昌裕认为,无论如何,在改革举措和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方面,一定要强调系统集成,以形成更多具有普适性的制度创新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相均泳也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在负面清单制度、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不仅优化了营商环境,而且有力推动了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在向全国复制推广经验时,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改革措施需要高度的系统集成,不要单兵突击,要考虑到政策的适应性和系统性问题。
  对于未来如何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质量,章昌裕建议,一要加快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二要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跨境电商发展;三要以“市场经济制度”对接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四要增扩已建自贸试验区功能(如服务、旅游、零售业),走综合型自由贸易区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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