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新规 | 近期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澳大利亚、尼加拉瓜贸易政策一览

发布时间:2025-08-21 16:23 | 发布者:admin

印度尼西亚轮胎SNI认证重大变更及涉及产品


2025年7月,印度尼西亚工业部废除第76/M-IND/PER/9/2015号法规,由工业部2025年第9号法规“关于强制实施印度尼西亚轮胎国家标准的规定”取代。


新法规核心内容包括采用5类认证方案发放SNI证书,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评估,强制实施ISO 9001:2015或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并依据以下标准开展产品质量检测:


1.SNI 98:2019(轿车轮胎),对应HS编码:ex. 4011.10.00/ex. 8708.70.22;


2.SNI 100:2019(轻型卡车轮胎),对应HS编码:ex.4011.20.11/ex.4011.20.12/ex.4011.20.13/ex.4011.20.19/ex. 8708.70.23;


3.SNI 99:2019(卡车和客车轮胎),对应HS编码:ex. 4011.20.12/ex. 4011.20.13/ex. 4011.20.19/ex. 4011.20.90/ex. 8708.70.23;


4.SNI 101:2019(摩托车轮胎),对应HS编码:ex. 4011.40.00/ex. 8714.10.90;


5.SNI 6700:2012(机动车内胎),对应HS编码:ex. 4013.10.11/ex. 4013.10.21/ex. 4013.90.20。


对于该法规实施前生产的国产或进口轮胎产品,自法规生效之日(2025年7月17日)起可继续流通最长1年。


法规第2-8条明确,轮胎强制实施SNI标准的符合性需通过5类认证方案下的合格评定活动实现。该合格评定活动包括两部分:一是对生产过程及符合ISO 9001:2015或IATF 16949:2016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进行审核;二是依据上述SNI标准开展质量符合性检测。合格评定结果将以 SNI证书形式呈现。


菲律宾对瓦楞原纸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2025年8月1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行政令第25-11号,对瓦楞原纸(Corrugating Medium)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初裁,建议对涉案产品以现金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金额为3438菲律宾比索/吨,有效期为200天。


该措施自菲律宾海关局发布海关备忘录令(CMO)/海关备忘公告(CMC)之日(即2025年8月7日)起生效。本案涉及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48051910、48051990和48051200项下的产品。本案临时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


从免征保障措施税的国家/地区进口瓦楞原纸,应提交由原产国的授权机构/办公室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CO),但须附加海牙认证(Apostille)或菲律宾大使馆/总领事馆的认证(如适用)



澳大利亚发布乙酸乙酯熏蒸生物安全处理新规




澳大利亚发布乙酸乙酯熏蒸生物安全处理新规2025年8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发布258-2025号通知,发布乙酸乙酯熏蒸生物安全处理新规。主要内容为:


(1)适用对象。进口和运输行业中的边境前生物安全处理服务提供商及客户——包括与进口需用乙酸乙酯熏蒸的货物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口商和报关行。


(2)新规主要变化。乙醛(EF)与二氧化碳(CO2)的组合是一种针对褐色斑纹椿象(BMSB)的新生物安全处理方法,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作为实施的一部分,乙酸乙酯熏蒸方法(版本1.0)及相关处理文件模板已发布,并可在“生物安全处理方法与文件”网页上获取。该方法论明确了对商品及/或相关包装进行乙酸乙酯熏蒸处理以满足检疫和装运前要求的最低标准。该方法论在与利益相关方及领域专家的咨询过程中制定,其中包括2025年6月开展的“畅所欲言”调查。乙酸乙酯的实施将分阶段进行,首先在2025-26年BMSB风险季节作为离岸预到货处理措施使用,计划于2026-27年逐步推广至岸上使用。BMSB季节性措施适用于在目标风险国家制造或从目标风险国家运出的目标货物,且这些货物在9月1日至4月30日(含)期间运出,以及在同一期间内从目标风险国家靠港、装载或转运的船舶。希望开展乙酸乙酯处理的处理服务提供商必须在AusTreat(澳方离岸处理保障计划)下完成注册。注册表格于2025年8月1日在AusTreat网页上提供。熏蒸方案已制定完毕,并将于2025年9月1日前公布。


尼加拉瓜拟对原产中国的萝卜和西瓜种子制定进口植物检疫要求




2025年7月16日,WTO网站发布尼加拉瓜提交的G/SPS/N/NIC/149和G/SPS/N/NIC/150号通报,尼加拉瓜农业与畜牧业保护与健康研究所(IPSA)拟发布016-2025-IPSA号和017-2025-IPSA号决定,分别对原产中国和荷兰的萝卜(Raphanus sativus)种子、对原产中国和意大利的西瓜(Citrullus lanatus)种子制定进口植物检疫要求。两个通报征集意见期均截止至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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