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2025年12月第5期

发布时间:2026-01-05 14:12 | 发布者:admin

1.美国宣布暂缓对中国芯片加征额外关税,但仍需警惕

2025年12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了一项决定,决定在未来一年半内暂缓对华芯片产品实施进一步加征关税,将相关措施的最终生效时间推迟至2027年6月。有报道认为,美国政府此次暂缓加征新关税,是美国在与中国达成贸易“休战”协议后,维持局面的一系列行动的一部分。通过暂缓但未取消加征计划,美方实际上将关税工具转化为一种“悬而未决”的压力手段,使其在后续谈判中继续保持战略筹码作用。

(江苏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欧亚经济联盟对华油井管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67/AD16R2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生产商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4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俄语:нефтегазопромысловыетрубы)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2025年6月。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220001、7304220002、7304220009、7304230001、7304230002、7304230009、7304240001、7304240002、 7304240003、7304240004、7304240005、7304240006、7304240009、 7304291001、7304291002、7304291003、7304291009、7304293001、 7304293002、7304293003、7304293004、7304293009、7304299001和7304299009。

2014年3月31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8月18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01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2.23%~31.00%;同时与部分中国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2017年6月8日,欧亚经济联盟将上海海隆石油钻具有限公司从价格承诺企业名单中取消。2020年5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4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第52号决议,决定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第101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五年,至2026年4月26日终止;与此同时,维持与中国部分企业达成的价格承诺。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巴西对华汽车玻璃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5年1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3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automotivos)反规避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将原产于马来西亚的挡风玻璃[(vidros automotivos laminados (para-brisas)]纳入征税范围,涉案生产商/出口商Xinyi Energy Smart(Malasia)的反倾销税为2281.39美元/吨,马来西亚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2761.35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7.21.00、7007.29.00、8708.29.99和8708.22.00。该措施的有效期同现行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贸法通)

4.巴西对华光缆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3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无论是否带连接器的光缆(葡萄牙语:cabos de fibras ópticas, com ou semconectorizaçã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4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44.70.10。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海底光纤电缆和光纤地线(OPGW)电缆。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贸法通)

5.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低克重热敏纸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5年1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Lightweight Thermal Paper)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07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反补贴调查。2007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和韩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9月25日,美国对韩国涉案产品作出无损害终裁。2008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3年9月26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2月21日,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9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0年3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1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摩洛哥对华LED街道照明装置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2月23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第DDC/16/20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LED街道照明装置(法语:luminaires LED pour I'eclairage public)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27%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摩洛哥税号为9405.42.00.10。

2024年9月2日,摩洛哥对原产于中国的LED街道照明装置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印度对华四氟乙烷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12月2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36/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9月26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四氟乙烷(1,1,1,2-Tetrafluoroethane or R-134a)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最低限价为4423-5251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345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RF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四氟乙烷发起反倾销调查。cGMP批准的医用医药级别四氟乙烷不在调查范围。此次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34500(2021-22之前的编码为29033919)项下的产品以及29033990和29034300项下的部分产品。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5年9月26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日本对涉华氢氧化钾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2月2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发布公告称,应日本钾电解工业协会于2025年8月8日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日文: 水酸化カリウム)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日本海关税则号2815.20项下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015年5月26日,应日本钾电解工业协会于2015年4月3日提交的申请,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进行反倾销调查。2016年4月8日,日本发布对中国和韩国氢氧化钾的临时反倾销征税令,宣布在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8月8日期间对原产于中国的氢氧化钾征收73.7%的临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韩国的氢氧化钾征收49.5%的临时反倾销税。2016年7月1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于同年8月9日发布征税令,税率与临时反倾销税率保持一致,有效期至2021年8月8日。2020年8月3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8月1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发布公告,决定维持对中国和韩国氢氧化钾的反倾销税。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9.墨西哥对华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12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Plastiglas de México,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西班牙语:lámina acrílica)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3920.51.01和3920.59.99。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0.印度延长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02512月2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39/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特性粘度大于等于0.72分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resin having an intrinsicviscosity of 0.72 decilitres per gram or higher]反倾销措施的截止日期由2026年3月26日延长至2026年6月26日(含)。

2019年10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VL Dhunseri Petrochem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 和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3月27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18/2021-Customs (ADD) 号通报,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15.54美元/吨-200.66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3月26日终止。

2024年3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VL Dhunseri Petrochem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和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2024年8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4年11月22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25/2024-Customs (ADD) 号通报,决定将中国生产商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Wankai New Materials Co., Ltd.)的反倾销税由15.54美元/吨调整为40.41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保持不变。措施有效期同现行反倾销措施期限。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76190和39076990。

2025年9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ndorama Yarns Private Limited、IVL Dhunseri Petrochem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以及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76110、39076190、39076930以及39076990。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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