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贸促会《关于埃及进口新政的最新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16:11 | 发布者:admin
各相关企业:
针对埃及近期出台的进口新政,今年5月中国贸促会会同商务部专门赴埃及进行了交涉游说。现将中国贸促会《关于埃及进口新政的最新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积极关注并将在新政中遇到的问题向我会进行反馈,总会将在集中整理后提交埃方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解答。
另:中国贸促会企业权益保护中心已与埃及相关机构展开合作,为我国企业提供埃及进口注册服务,如企业在注册中需要协助,可通过我会或直接与总会企业权益保护中心联系。
通报内容及总会联系方式参见附件。
淮安贸促会法律部联系方式:
电话:83900367 83888574 传真:83900032
2016年6月1日
附件:关于埃及进口新政的最新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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