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我热轧钢反倾销案做出初裁

发布时间:2013-07-22 00:00 | 发布者:

2013年7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对热轧钢反倾销案初裁,认定自中国出口的热轧钢产品存在倾销,且澳国内产业遭受损害,决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我应诉企业济南钢铁集团倾销幅度仅为0.99%的微量,将免于缴纳临时反倾销税;未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26%,自初裁发布之日起将被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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