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进口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作出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14-05-30 00:00 | 发布者:

 2014年5月26日,印尼调查机关向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通报,对进口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作出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裁决,增加的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威胁,因此建议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

 2012年12月,印尼对进口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上一篇:欧盟对华三氯异氰尿酸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
下一篇:欧盟订约方发布邻苯二甲酸酯RoHS限制卷宗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8号1702室

联系电话:(0517)83900368 传真:(0517)83900032 电子邮箱:E-mail:haccpit@163.com

苏ICP备0604029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81202000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