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对56种化学品采取进口限制

发布时间:2014-07-07 00:00 | 发布者:

 美国环保署(EPA)近日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TSCA)发布两项最终规则,,对56种化学物质实施新的进口限制,并将于9月8日开始生效。这56种物质已是“制造前通知”和TSCA第5(e)节“同意令”管制的目标。

    在新规则下,任何人打算进口、制造或处理这56种化学物质中的任意一种,从事规则认定的重要新用途,必须在上述活动开始之前至少90天通知EPA。该通知将为EPA评估预期用途提供机会,如有必要,EPA将在活动发生前进行禁止或限制。

    在批准使用一种新化学物质作为重要新用途前,EPA将考虑所有的相关因素,包括:(一)一种化学物质的计划制造和加工量;(二)一种化学物质的使用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人类或环境暴露的类型或形式;(三)一种化学物质的使用将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人类或环境暴露的程度和时间长短;(四)一种化学物质制造、加工、分销和处理的合理预期方式;以及(五)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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