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镀铬钢板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发布时间:2013-10-14 00:00 | 发布者:

       2013年9月12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对进口镀铬钢板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第一年(2013年9月15日~2014年2月26日)征收44.2%保障措施税,此后两年分别征收43.57%和42.95%的保障措施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25、7226等。

在终裁中,泰国将部分产品排除在保障措施之外,如某些进口商进口的用于进一步冷轧的钢板、用于汽车产业的钢板、特殊钢级及进一步硬化加工的钢板、加工后复出口的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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