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免除部分企业热轧钢板的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13-12-12 00:00 | 发布者:

2013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工业部部长接受反倾销委员会作出的以下建议:(1)自2013年3月14日起豁免澳大利亚福特汽车有限公司(Ford Motor Company of Australia)下列产品的反倾销税:TC 1309208(海关编码为7208.27.00)、TC 1309209(海关编码为7208.27.00)、TC 1309210(海关编码为7211.19.00)、TC 1309212(海关编码为7208.27.00)、TC1309213(海关编码为7211.19.00);(2)自2012年12月28日起豁免新日铁和住友金属株式会社(Nippon Steel & Sumitomo Metal Corporation)下列产品的反倾销税:TC 1349331(海关编码为7208.27.00)、TC 1349332(海关编码为7208.27.00)、TC 1349335(海关编码为7208.28.00)。
2012年6月14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热轧钢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2月20日,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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