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等国进口的谷氨酸钠进行双

发布时间:2013-12-13 00:00 | 发布者:

2013年10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Ajinomoto North America Inc. 的申请,对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谷氨酸钠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3年11月18日之前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为肯定性裁决,将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2年,美国从中国和印尼进口的谷氨酸钠总额分别为3689万美元和570万美元。2011年分别为3715.6万美元和9.55万美元,2010年分别为1696.3万美元和0美元。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2.42.10.00、2922.42.50.00、2103.90.72.00、2103.90.74.00、2103.90.78.00,、2103.90.80.00、2103.9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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