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18 00:00 | 发布者:
2014年2月26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进口亚硝酸钠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因此对进口亚硝酸钠征收保障措施税,税率如下:2014年2月26日(含)~2015年2月25日(含)加征30%(从价税)的保障措施税,期间如对亚硝酸钠征收反倾销税,则保障措施税为30%(从价税)减去反倾销税;2015年2月26日(含)~2016年2月25日(含)加征28%(从价税)的保障措施税,期间如对亚硝酸钠征收反倾销税,则保障措施税为28%(从价税)减去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41010。
2013年4月,印度对进口亚硝酸钠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3年9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8号1702室
联系电话:(0517)83900368 传真:(0517)83900032 电子邮箱:E-mail:haccpi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