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发布时间:2013-01-08 00:00 | 发布者:

2012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3年1月31日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2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进行反倾销调查,对中国产应用级风电塔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82000.00、73082000.20和85023100.00。2012年8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初裁。

 

上一篇:法国拟发布法律暂停制造、进口、销售含有双酚
下一篇:台湾地区修订发布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和塑化剂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8号1702室

联系电话:(0517)83900368 传真:(0517)83900032 电子邮箱:E-mail:haccpit@163.com

苏ICP备0604029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81202000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