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业界要求对3G/4G无线设备启动337调查

发布时间:2013-01-28 00:00 | 发布者:

        201312InterDigital Communications公司、InterDigital Technology公司以及InterDigital Holdings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其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对部分3G4G无线设备及其同类组件(Wireless Devices with 3G and/or 4G Capabilities and Components)启动337调查。

申诉方建议ITC将韩国三星电子公司、三星电子美国公司、三星无线电通讯美国公司、芬兰诺基亚公司、中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美国)公司、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设备美国公司以及华为技术(美国)公司列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

       目前,美国ITC正对本申请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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