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对华棉布织物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13-02-04 00:00 | 发布者:

 

2013116,中国驻秘鲁使馆收到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函转的对中国产棉布织物产品(税号为52094200.00、棉花含量大于或等于85%、每平方米重量高于200)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决议(266-2012/CFD-INDECOPI)及所附报告(029-2012/CFD-INDECOPI)。

决议称,该局已完成日落复审调查,经调查分析,取消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将有可能继续对秘纺织行业造成倾销和损害。鉴此,该局最终裁定对中国上述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2年(征收幅度如下表),上述决议自《秘鲁人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1994年秘发起对包括上述产品的5种中国棉布织物的反倾销调查,1995年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2002年到期复审决议修改了反倾销税,2009年情势变更复审查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3年。2012年期满后,应秘有关企业要求,该局于当年3月决定启动对上述产品的日落复审调查。

 

FOB进口价(X美元/千克)

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X≥4.33

0.43

4.33>X≥3.88

0.81

3.88>X≥3.43

1.07

3.43>X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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