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将

发布时间:2013-02-08 00:00 | 发布者:

        近日,欧盟正式通过了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对木材来源地、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此法案将于201333生效。

       该指令是对20101020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的《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法规》的深化和细化,目的是进一步改善林业经营和采伐活动,阻止非法采伐的木材进入欧盟市场。指令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颁发的身份证,即证明生产企业采购的木材产自合法开发的森林;为此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须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非法木材及木制品将会受到严厉处罚。该规定涵盖用于办公室、厨房、睡房、客饭厅的木制家具,木器(包括若干类木制饰板)、各类木板、木制画框、照相框及镜框以及各类木制包装(包括箱子、盒子等)。据悉,从全球范围来看,获得认证的木材大约只有10%。就中国而言,市场上获得认证的木材则不到1%。而且,该机构的标准与其他国家的标准并不互认,这为合法性的取得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对于欧盟新木材法,在此提醒木材及木制产品行业各生产经销商,在木制品原辅材料的选择上应实行责任采购,保证来源合法。另外,加快拓展其他市场如俄罗斯、中东等新兴市场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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