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05 00:00 | 发布者:
2013年4月1日,美商务部就对华钻管反补贴发布初裁公告,强制应诉企业山西袆达特钢进出口有限公司补贴税率为5.23%,其他中国企业税率不变。
各利益攸关方可于公告后30天内向美商务部申请召开听证会并提交案件评论,35天内提交评论抗辩。美商务部将于初裁后120天内作出终裁。
美商务部联系方式:
调查官:Kristen Johnson
地址: 14th Street and Constitution Avenue,NW,Washington, DC 20230
电话: 001 202 482 479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8号1702室
联系电话:(0517)83900368 传真:(0517)83900032 电子邮箱:E-mail:haccpi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