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签发首份中韩自贸协定优惠产地证

发布时间:2016-01-04 16:27 | 发布者:admin

    2016年1月4日,淮安润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产地证申领员在我市政务中心贸促会窗口顺利领取了首份中韩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该公司此次出口产品为元明粉,货值为13800美元,该公司之前申领的亚太自贸协定(韩国)优惠产地证可减免8%的关税,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关税直降为0,凭证书可节省进口国关税1000多美元。
    中韩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开始施行。协定实施前,部分输韩货物可凭“亚太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一定的进口关税优惠,协定实施后,新款“中韩”自贸区优惠产地证与上述证书相比,扩大了受惠产品范围及关税减免力度。
上一篇:原产地证书的补发、重发和倒签的签发时限(2)
下一篇:代办领事认证业务简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8号1702室

联系电话:(0517)83900368 传真:(0517)83900032 电子邮箱:E-mail:haccpit@163.com

苏ICP备060402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