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01 00:00 | 发布者:
2014年4月25日,中国就欧盟和日本诉中国关于稀土、钨和钼的出口限制措施案(DS432、DS433)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申请。4月8日,美国已就美国诉中国关于稀土、钨和钼的出口限制措施案(DS431)提出了上诉申请,美国的上诉诉求主要涉及专家组的以下认定,即拒绝适用起诉方提交的关于中国在第二次会议上(2013年7月17日)对专家组问询答复所作评述中的相关证据,并要求上诉机构认定专家组拒绝适用在2013年7月17日会议上提交的相关证据的做法违反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1条和第12.4条。随后,中国于4月17日就DS431案提出交叉上诉。
2014年3月26日,WTO就中国关于稀土、钨和钼的出口限制措施案(DS431、DS432、DS433)发布专家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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